黃埔區(qū)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建立施工承包商及監(jiān)理、勘察、設計、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承包商庫中標候選人公示
2018-11-20
招標編號:GZQS1801FG06009
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受廣州開發(fā)區(qū)國土資源和規(guī)劃局(廣州市黃埔區(qū)國土資源和規(guī)劃局)的委托,就黃埔區(qū)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建立施工承包商及監(jiān)理、勘察、設計、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承包商庫(采購編號:GZQS1801FG06009)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進行采購。評標委員會經評審推薦了本項目中標候選人, 現將中標候選人情況予以公示,具體如下:
一、中標候選人名稱和中標金額:
子包一
子包二
子包三
子包四
二、公示期限三天。
三、代理機構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代理機構名稱: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機構聯系人:葉小姐
代理機構聯系電話:020-83812782
代理機構聯系傳真:020-83812783
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一、中標候選人名稱和中標金額:
子包一
| 中標候選人名稱 | 收費承諾 | 服務期 | |
| 子包一(施工承包商) | 廣東省地質建設工程集團公司 | 按招標文件要求 | 按招標文件要求 |
| 四川九0九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 按采購人聘請的造價單位或財政評審單位審核后的預算金額 | 2年 | |
| 福建省閩武長城巖土工程有限公司 | 按采購人聘請的造價單位或財政評審單位審核后的預算金額 | 合同簽訂2年 | |
| 廣州華磊建筑基礎工程有限公司 | 按采購人聘請的造價單位或財政評審單位審核后的預算金額 | 合同簽訂2年 | |
| 深圳市勘察測繪院有限公司 | 本投標人承諾按照廣東省最新頒發(fā)的工程造價定額預算收費,最終按采購人聘請的造價單位或財政評審單位審核后的預算金額進行收費。 | 合同簽訂2年 | |
| 核工業(yè)華南花都建設工程公司 | 按采購人聘請的造價單位或財政評審單位審核后的預算金額 | 合同簽訂2年 | |
| 長江三峽勘測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漢) | 按采購人聘請的造價單位或財政評審單位審核后的預算金額 | 2年 | |
| 貴州地礦基礎工程有限公司 | 按采購人聘請的造價單位或財政評審單位審核后的預算金額 | 2年 | |
| 廣東金東建設工程公司 | 按采購人聘請的造價單位或財政評審單位審核后的預算金額 | 合同簽訂2年 | |
| 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 同意按照招標文件的收費要求收費 | 2年 | |
| 深圳地質建設工程公司 | 按采購人聘請的造價單位或財政評審單位審核后的預算金額 | 2 | |
| 廣東省穗安地基工程公司 | 按采購人聘請的造價單位或財政評審單位審核后的預算金額 | 合同簽訂2年 | |
子包二
| 中標候選人名稱 | 收費承諾 | 服務期 | |
| 子包二(監(jiān)理) | 中國建筑材料工業(yè)地質勘查中心廣東總隊 |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國家建設部(發(fā)改價格[2007]670號)和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關于放開部分建設項目服務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發(fā)改價格[2014]1573號文件所規(guī)定計價方式、計價標準 | 合同簽訂2年。在有效服務期內,如中標單位在人員配置、作業(yè)管理、質量控制等各個方面不能滿足招標文件、具體應急服務或施工的合同相關要求或沒有實現投標文件中的相關承諾,采購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
| 長沙中核工程監(jiān)理咨詢有限公司 | 本公司承諾將會嚴格按照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國家建設部(發(fā)改價格[2007]670號)和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關于放開部分建設項目服務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發(fā)改價格[2014]1573號文件所規(guī)定計價方式、計價標準進行收費。 | 合同簽訂2年 | |
| 三峽大學(湖北)建筑設計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 | 根據各行業(yè)政府主管部門或物價部門規(guī)定的收費標準收費: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國家建設部(發(fā)改價格[2007]670號)和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關于放開部分建設項目服務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發(fā)改價格[2014]1573號文件所規(guī)定計價方式、計價標準 | 2年 | |
| 湖北三峽建設項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國家建設部(發(fā)改價格[2007]670號)和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關于放開部分建設項目服務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發(fā)改價格[2014]1573號文件所規(guī)定計價方式、計價標準 | 合同簽訂2年 | |
| 廣東城華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按照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國家建設部(發(fā)改價格[2007]670號)和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關于放開部分建設項目服務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發(fā)改價格[2014]1573號文件所規(guī)定計價方式、計價標準 | 合同簽訂2年 | |
| 江西大京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國家建設部(發(fā)改價格[2007]670號)和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關于放開部分建設項目服務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發(fā)改價格[2014]1573號文件所規(guī)定計價方式、計價標準 | 合同簽訂2年 | |
| 廣州市金地地質工程咨詢監(jiān)理有限公司 | 按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國家建設部(發(fā)改價格[2007]670號)和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關于放開部分建設項目服務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發(fā)改價格[2014]1573號文件所規(guī)定計價方式、計價標準 | 合同簽訂2年 | |
| 廣東重工建設監(jiān)理有限公司 | 按招標文件要求 | 按招標文件要求 | |
子包三
| 中標候選人名稱 | 收費承諾 | 服務期 | |
| 子包三(勘察、設計) | 中國有色金屬長沙勘察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 國家發(fā)展計劃委員會、建設部2002年頒布的《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 | 合同簽訂2年 |
| 深圳市勘察測繪院有限公司 | 本投標人承諾根據各行業(yè)政府主管部門或物價部門規(guī)定的收費標準收費,國家發(fā)展計劃委員會、建設部2002年頒布的《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 | 合同簽訂2年 | |
| 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 同意按照招標文件的收費要求收費 | 2年 | |
| 中國建筑材料工業(yè)地質勘查中心廣東總隊 | 國家發(fā)展計劃委員會、建設部2002年頒布的《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 | 合同簽訂2年。在有效服務期內,如中標單位在人員配置、作業(yè)管理、質量控制等各個方面不能滿足招標文件、具體應急服務或施工的合同相關要求或沒有實現投標文件中的相關承諾,采購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 |
| 浙江華東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 國家發(fā)展計劃委員會、建設部2002年頒布的《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 | 合同簽訂2年 | |
| 西北綜合勘察設計研究院 | 國家發(fā)展計劃委員會、建設部2002年頒布的《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 | 合同簽訂2年 | |
| 福建省閩武長城巖土工程有限公司 | 國家發(fā)展計劃委員會、建設部2002年頒布的《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 | 合同簽訂2年 | |
| 廣東省地質科學研究院 | 國家發(fā)展計劃委員會、建設部2002年頒布的《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 | 2年 | |
子包四
| 中標候選人名稱 | 收費承諾 | 服務期 | |
| 子包四(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承包商) | 中國建筑材料工業(yè)地質勘查中心廣東總隊 |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辦公廳、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征求對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收費管理辦法意見函》(發(fā)改辦價格[2006]745號)》 | 合同簽訂2年。在有效服務期內,如中標單位在人員配置、作業(yè)管理、質量控制等各個方面不能滿足招標文件、具體應急服務或施工的合同相關要求或沒有實現投標文件中的相關承諾,采購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
| 中國有色金屬長沙勘察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辦公廳、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征求對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收費管理辦法意見函》(發(fā)改辦價格[2006]745號)》 | 合同簽訂2年 | |
| 深圳市勘察測繪院有限公司 | 本投標人承諾根據各行業(yè)政府主管部門或物價部門規(guī)定的收費標準收費,即《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辦公廳、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征求對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收費管理辦法意見函》(發(fā)改辦價格[2006]745號)》 | 合同簽訂2年 | |
| 核工業(yè)河源工程勘察院 | 嚴格按照《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辦公廳、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征求對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收費管理辦法意見函》(發(fā)改辦價格[2006]745號)》的標準進行收費。 | 合同簽訂2年 | |
| 廣東有色工程勘察設計院 |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辦公廳、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征求對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收費管理辦法意見函》(發(fā)改辦價格[2006]745號)》 | 合同簽訂2年 | |
| 貴州地礦基礎工程有限公司 | 按照本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收費標準(《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辦公廳、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征求對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收費管理辦法意見函》(發(fā)改辦價格[2006]745號)》) | 2年 | |
| 西北綜合勘察設計研究院 |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辦公廳、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征求對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收費管理辦法意見函》(發(fā)改辦價格[2006]745號)》 | 合同簽訂2年 | |
| 建設綜合勘察研究設計院有限公司 |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辦公廳、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征求對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收費管理辦法意見函》(發(fā)改辦價格[2006]745號)》 | 2年 | |
二、公示期限三天。
三、代理機構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代理機構名稱: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機構聯系人:葉小姐
代理機構聯系電話:020-83812782
代理機構聯系傳真:020-83812783
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